今后,龙南将严查这种车!
随着龙南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从事渣土运输处置活动的车辆
数量也在大幅增加
但“黑渣土车”——
未取得相关资质但从事渣土垃圾清运的车辆
其随意倾倒、沿途遗撒、车祸频出等问题
让龙南广大市民饱受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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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科学有效做好渣土车治理工作?
龙南重拳出击 从源头进行治理
对县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
正式实施特许经营
目前 龙南已有两家渣土运输处置企业
获得特许经营权
2019年5月1日后
龙南的渣土运输处置活动必须与
取得特许经营的专业运输处置企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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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南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对县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
实 施 特 许 经 营 的
通 告
为加强我县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渣土)运营秩序,有效防止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因违法超载、抛撒滴漏等造成的扬尘污染,改善市民工作生活环境,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和《龙南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将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了两家渣土运输处置企业,对县城市规划区渣土运输实施特许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规范管理。从2019年5月1日起,在龙南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业主单位、项目单位必须与已取得特许经营的两家运输处置企业之一签订服务协议,并按审批的时间、路线,运输到指定处置场所;对使用“黑渣土车”的施工工地一律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业主单位、项目单位的法律责任。
图为龙南环保渣土运输车。
二、严格依法处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和《龙南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渣土)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的单位处置的,住建、城管、交通、交管等相关部门将对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对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弃、遗撒的,将对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三、落实责任追究。运输企业必须规范管理,合法营运,相关工作部门应认真履职,落实责任。对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及垄断市场经营、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
渣土运输特许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2319 3513598
2019年4月30日
关于城市建筑垃圾(渣土)的处置
龙南父老乡亲 你还需要知道这些事
《龙南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均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如果违规处置将受处罚。
在建筑垃圾的处置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在建筑垃圾的运输上,建筑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与建筑垃圾处置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监控设备、行车记录仪、视频监控系统等电子装置,纳入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平台,并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全密闭覆盖设施。消纳场达到原设计容量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消纳建筑垃圾的,应当提前告知,不得擅自关闭或者拒绝消纳建筑垃圾。
在监管方面,城市管理部门将与住建、公安、交通、交管等有关部门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联合执法。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办法》其他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守护龙南天清气朗
需要每一位龙南市民的力量
严打龙南黑渣土车
请共同监督参与
来源:龙南县融媒体中心
素材:县城管局
编辑:曾钰
审核:凌虹 左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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